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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献血助他人,需要用血得回报

发表时间:2010-11-08 07:09:57    作者:临沂市中心血站献血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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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献血法》和《临沂市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办法》有关返献血者还用规定,自1997年以来,市献血办公室共为无偿献血者办理医疗用血费用减免4929人,金额3427548.82元。
随着公民对无偿献血认识的深入和“新农合”等惠民政策的普及,在无偿献血人数逐年增加的同时,医疗用血也逐年递增,特别是针对献血2000ml以上的优惠政策,更是让很多献血者受益。
返还用血量和还血金额不断增长。2000年还血79人,1.8万元;2003年,还血227人,10.7万元;2006年,还血455人,30.2万;2009年还血896人,73.6万元;今年1-10月,已还血828人,75.7万元。有时一个月就办理返还用血10多万元。
多量返还者增多。2007年,一位田姓稀有血型献血者,累计献血量1200ml。本人住院用血,返还10000元;河东区的李女士,献血量2000ml。因交通事故住院用血,返还31036元。2008年,汤头镇的王先生,累计献血量2400ml,本人因交通事故住院用血11400ml,返还血费12900元;同年,重沟镇李先生,献血量2000ml,因病住院用血29860ml,返还血费32248元。
返还手续简便。献血者(办理者)只要带齐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收费专用票据、住院结算清单或输血记录单、直系亲属的有效关系证件,经市献血办审核合格后,就会立即拿到返还的血费。
免费用血政策优惠。根据《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及《临沂市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办法》规定,献血者五年内可享受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可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之日起三十天后可享受等量免费用血;献血累计2000毫升以上及Rh阴性献血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及配偶的父母,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