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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5-31 06:15:59    作者:临沂市中心血站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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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 山东省红十字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
 鲁卫医字〔2011〕24号
 各市卫生局、红十字会、驻鲁部队卫生部门、省血液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我省的无偿献血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临床用血全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的目标,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2006-2007年度、2008-2009年度连续两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荣誉称号。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决定命名一批为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推荐先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和名额
    全省评选命名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100名,优秀无偿献血服务志愿者30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0名,临床输血工作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4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已获得2008-200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的城市、单位和个人不再重复命名。
    二、评选条件
    1.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在无偿献血活动中成绩突出,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公益性宣传、服务或以其他形式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部队。
    2.无偿献血工作先进个人:在无偿献血工作中成绩突出或以其他形式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3.优秀无偿献血服务志愿者:在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为推动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
    4.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先进集体:在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
    5.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先进个人:在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
    6.临床输血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宣传科学合理输血知识,临床输血工作安全、科学、合理,成分用血比例达到90%以上,在临床输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成绩显著的医院。
    7.临床输血工作先进个人:热爱输血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积极宣传科学合理输血知识,在临床输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成绩显著,为确保临床输血安全、科学、合理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部队卫生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程序,严格掌握评选的标准和条件,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表彰应面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干部职工,单位领导人员比例不超过推荐人选的30%。
    2.各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9)和事迹材料(可另附页,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1000字左右)。各市卫生局、红十字会、部队卫生部门对推荐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客观真实。
    3.上报的材料一式三份,于2011年6月1日前,卫生系统、红十字会系统、部队系统分别报省献血办公室(联系人:赵炳旺,地址:济南市山师东路22号,邮编:250014,电话及传真:0531-82950925,电子邮箱:
xxb2211@126.com)、省红十字会(联系人:卢朝霞,电话及传真:0531-82957999、82957315)、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处(联系人:宫克,电话及传真:0531-51671579)。
附件:1.全省无偿献血表彰名额分配表
          2.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部队申报表
          4.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5.全省优秀无偿献血服务志愿者申报表
          6.全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7.全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8.全省临床输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9.全省临床输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