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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实行医院实时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5-23 09:22:28    作者:临沂市中心血站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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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实行医院实时报销工作的通知

临卫医发[2012]31

各县区卫生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卫生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市中心血站:

为贯彻落实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返还政策,方便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进一步激励更多健康适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营造无偿献血良好氛围,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临沂市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医院实时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和标准

(一)凡在临沂市范围内参加无偿献血,获得临沂市人民政府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无偿献血证》的献血者及其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的父母。

(二)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受5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5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自献血30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三)无偿献血累计2000毫升及RH阴性血液1000毫升以上的公民,本人终身免费享受无限量的临床用血;或其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的父母免费献血量2倍的临床用血。

(四)无偿献血量不足200毫升者不发献血证,不还血;献血200400毫升经检验不合格者,本人免费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待遇,其父母、配偶、子女、不享受免费用血待遇。

二、报销程序

(一)提供凭证

报销对象在报销时,需向医院提供以下凭证:1、《无偿献血证》;2、献血者有效证件;3、住院结算单和用血明细; 4、用血者有效证件;5、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

(二)医院审核

医院相关部门对以上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并保留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填写《献血者用血返还申请表》,并传真至市献血办。

(三)市献血办核实

市献血办对《献血者用血返还申请表》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根据用血报销标准出具《献血者用血报销单》,并传真至医院。

(四)医院报销

医院根据《献血者用血报销单》为无偿献血者办理用血报销。

(五)血站与医院结算

医院定期将相关资料整理报市献血办,再次审核无误后,由市中心血站与医院结算。

三、工作要求

(一)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实行医院实时报销是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新举措,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专人审核、专用传真、专门窗口,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为方便无偿献血者了解用血报销程序,各医疗机构要进行广泛宣传并公示,在醒目位置张贴无偿献血者用血实时报销程序

(三)市献血办要做好实时报销有关负责人和经办人的培训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安排专人及时答复各医疗机构的咨询及核实,咨询电话:7017081,传真:7017100

(四)各相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实时报销审核工作,确保凭证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市卫生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对无偿献血基金医院实时报销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医院实时报销自201261日开始执行。

附件:1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医院实时报销程序

2、《献血者用血返还申请表》

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无偿献血 实时报销  通知

临沂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522日印发

附件1: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医院实时报销程序

报销对象提供相关凭证原件:《无偿献血证》、献血者有效证件、住院结算单和用血明细、用血者有效证件、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

提供给医院

医院审核上述材料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填写《献血者用血返还申请表》

传真至市献血办

献血办核实《献血者用血返还申请表》,审核无误后,根据用血报销标准出具《献血者用血报销单》

传真到医院

医院根据《献血者用血报销单》,为献血者办理报销

汇总结算

医院定期将资料整理报市献血办,献血办再次审核无误后,血站与医院结算

附件2:

献血者用血返还申请表

医院名称:(盖章)

献血者信息

献血者姓名

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用血者信息

用血者姓名

有效证件号码

与献血者关系

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号

用血量及用血时间

成分类别

去白全血ml

去白悬浮红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