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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1-21 01:06:52    作者:临沂市中心血站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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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3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建立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和《临沂市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市血液供需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

    无偿献血是一项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拯救他人生命的崇高行为,其发展程度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和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市连续四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殊荣,无偿献血已成为我市靓丽的城市名片。近年来,随着群众就医需求的增加,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剧增,但缺口较大,一些择期手术不得不延期开展,给急需血液进行手术治疗的群众带来困难,采供血压力越来越大。加强无偿献血工作,对于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无偿献血是一项政策性、公益性很强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一)推进无偿献血“五进”活动。积极推进无偿献血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在全市献血人群中,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达到 50%以上。在15-55周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无 偿献血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达到95%以上,各县区常住人口献血率(献血人次/常住人口数)达到1%,并根据临床用血需求逐年增加,保持临床用血100%来源于自愿无偿捐献的目标。

    (二)加大无偿献血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设相关节目或专门栏目,进一步加大无偿献血宣传普及力度。广播、电视等媒体每日早 7 时至晚10时播放2次以上无偿献血公益广告。辖区内70%以上的重要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扩大社会宣传,增强全民无偿献血意识。

    (三)合理规划设置固定献血屋(点)。在全市交通便利、人流密集地规划设置固定献血屋(点),并加快献血屋(点)的建设步伐,方便群众就近献血,为群众提供便捷、舒适和温馨的献血环境。

    三、健全运行工作机制

    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临沂市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采供血管理水平,统筹考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医疗服务需求增长和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确保采供血工作与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要健全自愿无偿献血者招募机制,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无偿献血者招募计划。加强人力、物力投入,建立一支健康、稳定的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加快建立固定献血者队伍、成分献血者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应急献血者队伍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队伍,切实提高无偿献血的服务能力,满足全市临床用血需求,不断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血液应急保障能力。要拓展无偿献血工作模式,逐步实现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由街头动员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动员的稳步转移。

    四、落实部门职责任务

各县区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工作,要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无偿献血日常工作,积极开展无偿献血法律法规及献血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无偿献血观念,不断提高全民参与意识,确保辖区内常住人口献血率、公民无偿献血知晓率等无偿献血指标达标,并做好固定献血屋(点)的建设工作。

卫生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咨询服务,为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的宣传工作提供内容资料。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加强全市血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县区储血库启用步伐,强化无偿献血采、供、用全过程监督,确保血液质量。

新闻宣传部门要把无偿献血作为公益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宣传计划,充分发挥积极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通报血液需求信息,营造无偿献血光荣的浓厚氛围。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要将常住人口献血率、无偿献血知晓率等无偿献血工作指标作为文明县区、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内容。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等部门要立足无偿献血事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将采供血机构纳入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行预算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无偿献血工作公信力,不断加大对采供血机构建设、献血屋(点)建设等工作的扶持力度。

公安、住建、城管、工商、园林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无偿献血工作,为街头无偿献血宣传、流动献血车停放和固定采血点的设立提供方便,协助维护采血场所公共秩序,支持户外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的设置等。

农业、文广、科技、卫生等部门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与“三下乡”活动有机结合,编印适合农村的宣传资料和手册,在农民群众中普及和推广无偿献血科普知识。

教育部门要把无偿献血的科学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开展血液生理知识及献血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鼓励高等学校适龄学生踊跃加入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并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校园内要设置无偿献血宣传栏。

各级红十字会要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协助做好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各级工会、团委、妇联等社会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和动员工作。

企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等各类组织,要结合实际普及无偿献血知识,设立无偿献血宣传栏,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社区的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无偿献血委员会及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无偿献血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等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工作,把任务落实到位,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以固定无偿献血者为基础、团体无偿献血者为保障的献血模式,促进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临沂市无偿献血服务网点一览表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7